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汇报

2020-11-23   来源:公检法司

  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各级纪委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八条规定的落实,狠刹“四风”,切实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局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办公室(纪检监察科)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和新要求。具体而言,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四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支持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形象地说,党组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强化党组的领导责任,我局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亲自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抓班子成员这个团队,形成了“抓党组、党组抓”良好格局;二抓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做到有责必究;三抓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抓早抓小,用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共枝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市科技局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局党组书记朱作旺代表党组与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一起部署,统一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全局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亲自协调信访件的处理,亲自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带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四是选好用好干部。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局党组坚持把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结合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意识。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书记上党课和集中学习,邀请市党校老师和市纪委领导作专题报告,在班子成员中开展“人民满意”政绩观大讨论,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同时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扎实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争做新时期的好干部”活动。开展好干部标准大讨论,请本局“好党员”刘志玉、2013年枝江市突出贡献奖获得者谭从尧、棉花奶奶李文等先进典型上党课,用身边的典型引导全体机关干部弘扬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

  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结合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的实际,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省科技厅“共建廉洁科技倡议书”的倡议活动。组织青年干部学习党章,中央、省、市有关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他们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点,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务实、高效的作风。

  三、强化作风建设,促进环境优化

  一是完善制度,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在作风建设工作中,先后修订完善了机关廉政、考勤、理论学习、值班、保密等制度,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39项制度,同时,将机关各项制度与问责追究相结合,用制度切实保障作风建设效果,努力达到“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的目标。

  二是狠刹大操大办,借机剑财之风。多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剑财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若干准则”签订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剑财承诺书,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是加强督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督办,抓好各科室及个人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办,重点督办全局中心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影响全局工作开展的,要求迅速整改并跟踪督办,促进工作落实。狠抓工作纪律,重点对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炒股、网上购物、玩游戏等问题进行查处。

  四、解剖重点难点,加强源头治腐

  一是加强中心工作,绷紧廉政弦。争取上级科技项目和资金是我局的中心工作之一,今年以争取上级科技经费近500万元。为了保证科技项目顺利实施,我局把项目资金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做到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的全过程阳光、透明、安全、高效。针对科技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存在的风险,从规划、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落实等多方面构筑制度防线,与市纪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枝江市科技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二是强财务管理,保资金安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实现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项使用,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抓创新不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加倍努力,主动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坚守责任担当,坚决将“两个责任”落实好。

  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汇报二

  根据中共万源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将民政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各股室、下属单位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20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年底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分析总结责任落实情况,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升整体素质。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每月开1次党组会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组织专题学习,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及规定,3月18日召开了170余人参加的全市民政工作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三)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每年年中、年底2次对下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纠风治乱工作,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机关效能。

  (四)严格监督考核,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查看工作纪实等方式,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并适时通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轮岗交流等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二、主要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总结等进行审阅并提出审阅意见;年初与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抓好监督执纪保障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全面掌握本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健全长效机制。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发现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年底亲自撰写、及时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并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二)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作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制度,坚持按制度管人管事,依法行使权力,不搞“一言堂”、以权谋私和特殊化。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本部门(系统)职能职责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安排2016年对全市民政资金进行为期1个月的内审,对全市低保、优抚等各类民政政策的落实、专项资金的到位、使用、配套、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到有错必纠、防微杜渐,促进了民政资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着重解决仍然存在的 “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政策保”、“轮流吃低保”、“既是低保又是五保”问题,以及“一户一保”不按家庭成员保障问题;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开公示;低保资金监管不严格;动态管理不严格,死亡、超标对象不及时清退等问题。解决群众诉求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涉纪涉腐群众诉求,对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和查处。坚决反对腐败,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及时听取信访及办案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四、信访线索排查情况以及信访办理情况。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健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和期盼的问题。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民政局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每年排查2次管辖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建立信访包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办公室、低保办、优抚股等各股室都建立了信访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点督查,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联系和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等情况,列入本人年度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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