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财物与保卫管理制度
16、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私自将办公用品带离中心或挪为私用。
17、爱护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办公耗材,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等电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18、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重要资料或贵重物品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19、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或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应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考核奖惩制度
20、考核奖惩制度按照《隆中办事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
21、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2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阵地面积充足、配套设施到位、职责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的标准和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完善四项制度,打造开放式非公企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办事流程和办结期限;建立党员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制度,设立专用登记薄,明确接待、登记、办理、反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建立党员谈心制度,热情接待谈心党员,积极为党员排忧解难,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服务承诺、情况报告、双项评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制度,明确帮扶内容、条件和方式等。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建立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有关服务项目内容的办结反馈时间;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形式,及时登记报告重要情况。
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党建阅览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制定党员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制定党群活动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活动设施和器材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开授党课;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党代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党代表调研视察、接待群众、走访党员群众等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开展读书、娱乐、弘扬企业精神的各类活动。
实行代办员值班制
由代办员轮流值班,受理党员群众代办申请,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实行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认真记录党员群众申请代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全程办理或及时移交给有关承办人,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党员群众申请所办事项,代办员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方便党员群众办事。
实行服务承诺制
对能够实行代办的事项,承诺工作期限,实行全程代办,所办事项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对不能办理的,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解释,争取党员群众理解,对超越代办范围的,指导党员群众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实行登记备案制
认真填写《待办事项记录》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
第2篇: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负责承接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协助联系办理机关和部门,尽最大可能提供周到的服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要认真答复,详细做好记录,做到既快捷高效,又符合国家政策。对于职权之外、不清楚、不确切的问题应及时请示领导。
(二)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或当场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条件要求等信息,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三)不属于本人办理、但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办理事项的主要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部门式责任人处理。
(四)不属于本人所在部门,但属于本街道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不得回绝,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
(五)不属于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尽可能地协助提供有关机关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六)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承办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一次告知制度
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
二、 对服务对象要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对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有关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或手续,如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将办事程序和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
五、凡需一次告知的服务事项,除电话咨询为口头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经办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的,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二、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所有服务事项均应向社会承诺办结或答复时限。
三、申办事项不需进行审批或确认登记的,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即告知,如有必要,可出具书面凭证。
四、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理时限。手续齐备、条件符合的简易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结,能当日办理的当日办结。需审核请示的事项,应于2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
五、经办事项需上级机关批准的,应当在承诺期未满前上报,并告知服务对象本部门上报的时间、上级批准所需时间等。上级批准时间不计承诺办结的时限。
六、因服务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办结时限的,不视为违反限时办结行为。
第3篇: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
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
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
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
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
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
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
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
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
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
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
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
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
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
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
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
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
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
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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